刷他人的信用卡消费 可真“刑”
2024-06-19 10:56:55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樊芳 | 作者: | 点击量:8197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蒋景芬 尹钰宸 尹方倩 潘浩)随着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大众消费观念的转变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信用卡作为便捷支付工具。信用卡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来诈骗的手段也层出不穷。近日,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,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,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。
5月6日,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瞿女士报警,称其信用卡被人盗刷了,请求查处。接警后,高沙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,经过连日走访和深入调查,办案民警迅速锁定禹某有重大嫌疑。在民辅警的耐心规劝下,禹某于6月11日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经查,犯罪嫌疑人禹某曾于2019年9月哄骗瞿女士申办了一张信用卡,待信用卡审核通过后,禹某却占为已有并透支消费1万余元,导致产生逾期4万余元。
经讯问,犯罪嫌疑人禹某对其盗刷他人信用卡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警方提醒
不要将身份证照片、驾驶证、银行卡、密码、各类单据等隐私信息存放在手机里。
定期查看银行卡、信用卡消费记录。如果有你不知道的消费,可能是被绑定了某种定期业务,也可能是遇到了违法犯罪行为,如果你不认可这笔消费,应及时和办卡银行取得联系,同工作人员说明详细情况,避免造成更大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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